2015青浦区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示


一、背景

    青浦区摄影艺术展览是展示、交流当今摄影艺术和展现青浦形象的一个视觉平台,是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培育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是推动着全区上下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是青浦区内规模最大、规格最高、最具艺术含量,并代表本区最高摄影水准的艺术展。


二、规则

    (一)  宗旨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创作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推进青浦摄影艺术形式、风格和流派的健康发展,促进摄影事业的繁荣;

    (二)  参赛对象:凡生活、工作、居住在青浦区的广大市民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

    (三)稿件要求

    1、参赛作品须作者原创,可以是传统或数码相机拍摄的黑白、彩色照片,内容紧扣主题,作品不可装裱。青浦区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影展中入选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2、本次参赛作品同时接受纸质照片(尺寸5x7)和电子数据。请将纸质照片冲印成7英寸照片,并将原始照片电子数据刻录于光盘一起附上(电子数据请著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本次影展毎人限送10幅作品,组照以6-10张为宜,组照以单幅作品计算,并注明组照字样。参赛作品和光盘一律不予退还。

    本届参赛作品限收艺术类和纪实类两大类;

    (四)类别释义

    艺术类:是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投稿作品体裁不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可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纪实类:是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体裁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记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处对影调及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外,以不违背拍摄对象的真实性为准。允许彩色图像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图像。

    (五)作品使用:主办者对入选和优秀作品展览、画册选登、摄录像、宣传及研究的权利,不另付稿酬。

    (六)法律事宜: 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三、类别与奖项设置

    本影展拟入选作品80幅(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

四、征稿日期

    2015年7月1日起

五、截稿日期

    2015年11月20日

六、评选日期

    2015年11月25日

七、作品展览

    2015年12月25日在青浦区博物馆展出

八、收稿地址

    青浦区文化馆六楼(青浦区公园路78号),邮编201700,联系人:姚美凤

    联系电话69717465(双休日除外)

九、附注

    (一)本届影展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专家评选。

    (二)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被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

    (三)本征稿启事由青浦区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

十、主办单位:青浦区文学艺术届联合会

    承办单位:青浦区摄影家协会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