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会:
今年以来,我区文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文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人民,认真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基本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引导的重要作用,配合全区中心工作,团结下属各协会和全区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文艺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表彰先进,激励工作,推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区文联拟组织评选表彰2013年度我区文联(协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参评范围为文联团体会员(协会),先进个人参评范围为文联会员及各协会会员。
(二)表彰名额
拟表彰先进单位2-3个,先进个人2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积极以文艺方式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文艺工作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2.在区文联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能,创新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文艺事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3.围绕“绿色青浦、生态青浦”,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采风创作活动,方式灵活,特色突出,成效显著。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艺展示、展演,不断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协调有力,成果明显,反响良好。
5.遵循文艺规律,注重建设一支过硬的文艺工作者队伍,有丰硕的文艺精品佳作,有特色品牌文艺活动,亮点突出,效益显著。
6.协会健康发展,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营造生动活泼、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努力开拓协会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先进文艺工作者评选条件
1.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执行党的文艺政策,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2.业务能力较强,创作成绩突出。
3.爱岗敬业,作风踏实,在区文联指导下,积极热情地做好协会各项工作。
4.具有开拓创新求实奋进精神,积极组织、参与协会活动,并在文艺界有一定影响,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5.遵守协会章程,服务意识较强,在协会中具有良好群众基础,为推进协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一)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面向基层,面向创作一线。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创作成就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二)参加先进单位和先进文艺工作者申报评选的,请认真填写《审批表》,并于2013年12月30日前报区文联。
四、表彰方式
评选表彰区文联先进单位和先进文艺工作者,以精神奖励为主。由区文联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戴朱慧
联系电话(传真):69715336
电子信箱: daizhuhui@126.com
地址:青浦区华科路158号党校B区204室
邮编:201700
附件1:年度青浦区文联先进单位审批表.doc
附件2:区文联先进文艺工作者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