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文联文学艺术奖申报启事 |
2019/12/20 10:04:46 |
一、奖项名称 青浦区文联文学艺术奖 二、申报依据 《青浦区文联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 三、申报主体 凡具备申报青浦区文联文学艺术奖有关条件的文艺团体和个人,均可以申报。 四、受理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0年1月3日至2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材料面交办手续,谢绝快递) (二)受理地点:青浦区文联办公室(华科路158号区委党校B区204室) (三)联系人:戴朱慧 王力 (四)联系电话:69715336 五、申报条件、材料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作品须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演出、参展的我区文艺团体及个人的创作作品,或外地作者创作的反映青浦题材的文艺作品,入围市级(含市级)以上重要文艺赛事,获得区级重要文艺赛事奖项的作品,或富有青浦地方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或期间获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资助尚未发表的作品。 2、多人集体创作的文艺作品以集体申报,多单位联合创作的文艺作品以联合名义申报;我区作者与外地作者合作的文艺作品,我区人员或单位应是主要创作者方可申报。 3、个人多种文体的文集、多位作者的合集不得申报,有著作权权属争议的作品,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者身份证明材料,如经年检合格的社团登记证、个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一份。 2、《青浦文联文学艺术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3、申报作品的录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实物材料一份(①文学:样书、发表杂志;②美术、书法、摄影:照片、大赛或展览作品集;③音乐:乐谱、光盘;④舞蹈:VCD或视频文件;⑤戏剧、曲艺:剧本、VCD或视频文件。 4、其他与申报作品相关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材料。 5、获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资助的作品申报奖励资助,除须提供上述第1、2项所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项目资助申报表》、《项目资助协议》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一般情况下,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青浦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