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项名称
青浦区文联文学艺术奖
二、申报依据
《青浦区文联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试行版)》
三、申报主体
凡具备申报青浦区文联文学艺术奖有关条件的文艺团体和个人,均可以申报。
四、受理方式
(一)受理时间:2018年1月3日至3月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材料面交办手续,谢绝快递)
(二)受理地点:青浦区文联办公室(华科路158号区委党校B区204室)
(三)联系人:戴朱慧 王力
(四)联系电话:69715336
五、申报条件、材料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作品须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演出、参展的我区文艺团体及个人的创作作品,或外地作者创作的反映青浦题材的文艺作品,入围市级(含市级)以上重要文艺赛事,获得区级重要文艺赛事奖项的作品,或富有青浦地方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或期间获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资助的作品。
2、多人集体创作的文艺作品以集体申报,多单位联合创作的文艺作品以联合名义申报;我区作者与外地作者合作的文艺作品,我区人员或单位应是主要创作者方可申报。
3、个人多种文体的文集、多位作者的合集不得申报,有著作权权属争议的作品,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者身份证明材料,如经年检合格的社团登记证、个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一份。
2、《青浦文联文学艺术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3、申报作品的录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实物材料一份(①文学:样书、发表杂志;②美术、书法、摄影:照片、大赛或展览作品集;③音乐:乐谱、光盘;④舞蹈:VCD或视频文件;⑤戏剧、曲艺:剧本、VCD或视频文件。
4、其他与申报作品相关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材料。
5、获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资助的作品申报奖励资助,除须提供上述第1、2项所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项目资助申报表》、《项目资助协议》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一般情况下,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评奖办法 》和《申报表》可在青浦区文联网站浏览、下载
网址:http://www.qpwenlian.com
青浦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
青浦区文联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doc
2017年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2017年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申报表 (奖励资助).doc
申报表 (文学、音乐、美术、书法、摄影).doc
申报表(戏剧、曲艺、舞蹈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