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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名称: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医保补助
办事编码:JS108100MZ-QR-0009办事类型:
办事科室部门:社区管理办办理地点:
服务电话:监督电话:
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期限(承诺):
 
受理条件:
1. 经我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凡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录相片、报刊、印刷品、路牌、橱窗、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在本市境内面向公众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均须依法备案;2. 广告备案机关按照“谁审批资格,谁负责备案“的原则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⑴异地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须先由审批机关同意后,到广告发布地的备案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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